|
扬州经济开发区三个中心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三个中心信息公开服务,我中心编制了《扬州经济开发区三个中心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取三个中心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可根据《指南》的解释和说明,获得所需的服务。本中心信息公开内容和规定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并给予说明。
一、 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我中心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阅本中心编制的《扬州经济开发区三个中心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可以在本中心网站查阅《目录》。
(二)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中心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当面受理查阅两种公开形式。三个中心网站具体网址:www.yzkfq.sgzx.gov.cn。本中心当面受理点:三个中心办公室(扬州市维扬路108号开发大厦五楼)。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周末接受预约查阅,联系电话:0514—87962205。
(三)公开时限:本中心各类信息产生或变更后,将在第一时间予以上网公开和接受当面受理查阅,最迟至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予以公布。
二、依申请公开
(一)申请受理和申请不受理: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需要三个中心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中心申请。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受理申请,否则不予受理。
(二)受理机构:三个中心办公室。
(三)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开发区三个中心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表格到本中心办公室领取,也可以在三个中心网站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在合适的时间咨询相关申请手续的程序,但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为提高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详细情况尽可能的提供详细,如:文件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等相关内容。
2、申请方式
(1)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直接到三个中心办公室申请,也可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便于我们为您提供更有效、便捷的信息。
(2)网上申请:申请人可以在三个中心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本中心的电子邮箱:kfq_sgzx@163.com。
以上两种形式申请人都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请积极配合。
(3)申请处理
A、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申请,可要求申请人补正再予以受理。
B、收到申请后,将从内容上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如申请人申请的信息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C、对不属于三个中心掌握的信息,中心将告知申请人,如有可能将提供掌握该政府信息的机关及联系方式。
D、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中心应当公开的信息,将制作公开决定书予以公开。
E、申请索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中心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心终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F、开发区三个中心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来处理申请,除可以当场予以答复外,15日内给予答复,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的,经上一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同意,可以将答复的期限适当延长,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期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遵循一事一申请的原则。
(4)申诉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有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具体行政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上级政府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 当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申请人或第三者经济损失,申请人或第三方可以依法请求赔偿。
|